编辑: JZS133 | 2017-11-10 |
2018 年5月16 日 注册额度: 不超过
30 亿元 存续期限:
10 年期, 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 件的赎回选择权 发行目的: 充实二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 增级安排: 无 偿还方式: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2 新世纪评级 Brilliance Ratings
3 新世纪评级 Brilliance Ratings 声明 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使本评级机构与评级对象构成委托关系外,本评级 机构、评级人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 关联关系. 本评级机构与评级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 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本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本评级机构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 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 响改变评级意见.本次评级所依据的评级方法是新世纪评级《新世纪评级 方法总论》及《商业银行信用评级方法》 .上述评级方法可于新世纪评级官 方网站查阅. 本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和其后的跟踪评级均依据评级对象所提供的资 料,评级对象对其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本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 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有效.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新世纪评级将根据《跟踪评级安排》 ,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实施跟踪评 级并形成结论,决定维持、变更、暂停或中止评级对象信用等级. 本评级报告所涉及的有关内容及数字分析均属敏感性商业资料,其版 权归本评级机构所有,未经授权不得修改、复制、转载、散发、出售或以 任何方式外传.
4 新世纪评级 Brilliance Ratings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二级资本债券 信用评级报告
一、银行概况 长安银行是由陕西境内宝鸡市商业银行、咸阳市商业银行、渭南城 市信用社、汉中城市信用社和榆林城市信用社五家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 机构通过新设合并方式成立的省级法人商业银行,于2009 年7月31 日 开业,初始注册资本金 30.00 亿元,总行设在陕西省西安市. 自成立以来,长安银行通过定向增发、内生资本转增股本等形式对 资本进行补充.2016 年,该行在通过内生资本增资的同时,向部分原始 法人股东定向增发 6.69 亿股, 并引入外部财务投资者海航旅游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海航旅游 ) ,截至
2017 年末,该行股本余额为 56.41 亿元. 该行股本结构较为稳定, 主要股东以陕西当地大型国有企业为主.
2017 年末,该行股本结构中国家股占 0.91%、国有法人股占 60.10%.
图表 1.
2017 年末长安银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1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亿股) 持股比例(%)
1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股 11.28 20.00
2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股 11.28 20.00
3 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股 6.77 12.00
4 陕西东岭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法人股 3.44 6.10
5 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法人股 3.34 5.92
6 榆林市兴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法人股 3.26 5.78
7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法人股 2.46 4.35
8 陕西喜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法人股 2.20 3.89
9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 1.66 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