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7-11-13 |
主要噪声源 设备须落实减振降噪措施;
打磨工序产生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木材加工、 石材切割工序须严格落实除尘、降尘等管理要求,尽量减少粉尘排放;
废胶 水桶须按规定妥善处置.项目须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竣工环保验收手 续.今后须服从城市规划适时进行调整或搬迁,若因环境管理需要项目须无 条件实施整治或搬迁. 执行标准:
1、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2 、 工艺废气、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 公章经办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