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7-11-22 |
二、自2018 年5月1日至
2020 年12 月31 日,对动漫企业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 按照 16%的税率征收 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三、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四、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 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市发〔2008〕51 号)的规定执行.
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3〕98 号)到期停止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 年4月19 日4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4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鼓励抗癌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现将抗癌药品 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 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二、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 节增值税.
三、纳税人应单独核算抗癌药品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 得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简易征收政策.
四、本通知所称抗癌药品,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注册的抗癌制剂及原料药.抗癌药品清单(第一批)见附件.抗癌 药品范围实行动态调整,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变化情况适时明确. 附件:抗癌药品清单(第一批)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 年4月27 日5附件: 抗癌药品清单(第一批)
一、抗癌药品制剂 序号 药品活性成分名称 已获准上市的剂型 税号
1 阿那曲唑 片剂
30049090 2 阿糖胞苷 注射剂
30021900 3 阿昔替尼 片剂
30049090 4 阿扎胞苷 注射剂
30049090 5 奥沙利铂 注射剂
30049090 6 奥替拉西/吉美嘧啶/替加氟 胶囊剂、片剂
30049090 7 白消安 片剂、注射剂
30049090 8 苯丁酸氮芥 片剂
30049090 9 比卡鲁胺 片剂、胶囊
30049090 10 表柔比星 注射剂
30042090 11 醋酸阿比特龙 片剂
30043900 12 醋酸奥曲肽 注射剂
30043900 13 醋酸戈舍瑞林 植入剂
30043200 14 醋酸亮丙瑞林 注射剂
30043900 15 醋酸曲普瑞林 注射剂
30043200 16 达卡巴嗪 注射剂
30049090 17 达沙替尼 片剂
30049090 18 地西他滨 注射剂
30049090 19 多西他赛 注射剂
30049090 20 氟尿嘧啶 注射剂、 片剂、 口服乳剂、 乳膏、 植入剂、口服溶液
30041090 21 氟他胺 片剂、胶囊
30049090 22 氟维司群 注射剂
30043200 23 福美坦 注射剂
30043900 24 福莫司汀 注射剂
30049090 25 枸橼酸他莫昔芬 片剂、口服溶液
30049090 26 枸橼酸托瑞米芬 片剂
30049090 27 环磷酰胺 注射剂、片剂
30049090 28 吉非替尼 片剂
30049090 29 甲氨蝶呤 注射剂
30049090 30 甲苯磺酸拉帕替尼 片剂
30049090 31 甲苯磺酸索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