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7-11-23 |
3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 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中国第六阶段)》(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车用压燃式、 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编制组 二一六年十月 I 目录1项目背景.
1 1.1 任务来源
1 1.2 工作过程
1 2 行业概况.3 2.1 重型汽车的定义及分类
3 2.2 重型车在我国的发展概况.4 2.3 重型车在国外的发展概况.7 2.4 行业污染控制技术水平现状.8
3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10 3.1 国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10 3.2 重型汽车污染物排放状况和环境影响.11 3.3 污染物排放控制及监管的新需求.14
4 现行标准及实施情况.14 4.1 现行标准概述
15 4.2 现行标准实施情况
16 5 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标准研究.20 5.1 欧洲
20 5.2 美国
29 5.3 日本
33 5.4 全球统一重型车排放技术法规.37 5.5 其他
39 5.6 小结
39 6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40 6.1 标准适用范围
41 6.2 标准结构框架
41 6.3 标准循环的排放限值
41 6.4 发动机台架标准测量循环.42 6.5 非标准循环排放控制要求.45 6.6 整车排放检验方法
46 6.7 排放耐久性要求
49 6.8 车载诊断系统(OBD)及NOX 控制系统要求
51 6.9 双燃料发动机和汽车技术要求.54 6.10 适合我国的标准实施管理要求.55 6.11 排放质保期
59 6.12 基准燃油
59 7 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60 7.1 实施本标准的减排效益
60 II 7.2 实施本标准的经济技术分析.60 7.3 测试条件可行性分析
64 8 参考文献.66
1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 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编制说明 1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
2015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环办函〔2015〕329 号)中,下达了《重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 国第六阶段)》制修订任务,项目统一编号:2015-1. 本标准承担单位为: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为: 济南汽车检测中心、 北京理工大学、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和厦门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 心. 1.2 工作过程 本项目任务书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了标准编制 组,开始开展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 (1)基础调查研究 相关资料的查阅和收集工作,收集了目前已发布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研究国外法规标准情况,对欧美等重型车法规进行了翻译和整理;
对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研究;
调研相关标准实施情况;
调研重型汽车行业状况;
对行业污染排放情况及治理技术水平进行了调研,完成控制技术报告初稿. (2)组织召开技术交流和研讨会 在国六标准任务下达前, 已针对重型车议题召开多次讨论和交流会: 从2013 年至
2014 年底,与斯堪尼亚销售(中国)有限公司、戴姆勒股份公司、康明斯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日本汽车工业协会及欧洲汽车工业协会等的专家,就欧美重 型发动机排放法规及其排放控制技术进行交流,并就整车车载法、车载诊断系统 等专题进行交流和讨论.通过交流,对国际上先进的重型车排放法规有了深入的 理解和认识.
2 2015 年标准任务下达后,标准编制组与国内外的相关单位继续深入交流, 召开多次讨论和交流会,比如:与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讨论双燃 料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