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7-11-24 |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 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4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结算机构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也可以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担 任登记结算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 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