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7-11-25 |
10 -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 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在主要设备(产品)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 原产地等,交货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合格出厂证明. 14.3 招标文件中为简述货物品质、基本性能而标示的品牌或型号仅供投标人选择货物 在质量、水平上的比照参考,不具有限制性 .投标人可提供品质相同或优于同类产品的货物. 14.4 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应提供: 14.4.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14.4.2 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 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14.4.3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并标明与招标文件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对招标文件有具体规格、参数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其所投货物的具体数值.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按 招标项目资料表 中规定的数额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避免因投标人的行为带来的损失. 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 15.7 条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并可采取转帐、汇款,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期前单 独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以到账为准). 15.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予以拒绝. 15.5 河南省财政厅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编制 -
11 -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但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回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开具的财务票据. 中标公告发布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即可到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 15.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5)个工作日内 无息退还,或扣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无息退还差额. 15.7 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故意提供虚假材料;
(3) 中标人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 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足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应自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在 招标项目资料表 中规定 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 16.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 延长其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 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不予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延长 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 正本 和 招标项目资料表 中规定数目的副本, 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若副本与正本存在文字或表述的不符之处,以正本为 河南省财政厅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