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7-11-25

4、谈判保证金 4.1 为使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顺利完成谈判保证金的交纳,特别提醒供应 商注意以下事项: 供应商谈判保证金交纳特别提示: 交纳金额详见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条,投标保证金作为投

8 标的重要一部分,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因投 标人的行为使采购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1 投标保证金结算方式: 供应商(含自然人、人体工商户)应通过网上银行缴存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 金结算凭证上的交纳人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相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谈 判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达交易管理中心银行账户时间为准,而不是供应商办理 电汇手续的时间). 4.2 保证金交纳方式如下: 4.2.1 谈判保证金应提交至下述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津县东大街支行 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系统生成子账号为准) 4.2.2 保证金账号(即系统生成子账号)获取方式: 供应商用 CA 登陆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保证金账号获取,此时银行会分配 一个保证金账号,投标单位需要向该保证金账户缴纳保证金. 4.2.3缴纳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必须和供应商库中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 致,如果不一致会导致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缴纳情况,且如投报多个标段的必须 按标段分别缴纳保证金. 4.2.4 谈判保证金缴纳后, 请在电子化交易系统查看保证金页面中打印本项 目《保证金支付回执单》,将支付《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 交. 4.2.5 从交易系统中打印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样式如下: 4.2.6 每个标段的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账,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2.7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

9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 确因电子交易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绑定或《保证金支付回执 单》无法生成的,经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可凭办理业务银行出具的交 款凭证换取谈判保证金收据,该收据作为谈判保证金交纳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4.4 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谈判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或转账支票方式退还至与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自 然人、个体工商户退还至与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 4.5 未中标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本息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 内退还. 中标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本息将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 工作日内退还.

5、现场勘察:本项目工程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勘察,但供应商必须对施工现 场做详细了解.

6、响应性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6.1响应性文件应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6.2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 响应性文件中不许有加行、 涂抹或改写, 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印章. 6.3响应性文件中除在谈判文件规定或要求盖章和书写单位名称的位置盖章 和填写单位名称外,不得出现谈判单位名称或做其他标记. 6.4 响应性文件应以中文编制,计量单位以国家规定标准为准. 6.5 响应性文件必须黏胶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等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 性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副本、电子文档(U 盘)应分开单独密封,加贴封条), 并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报价无效. 响应性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 竞争性谈判文件 要 求的地方签字,并在每本响应性文件正面标明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及编 号、供应商名称. 1.1 响应性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电10 子文档(U 盘)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1.2 密封袋外包封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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