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7-11-30 |
11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投标截止期 15(十五)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 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 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 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 确认;
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回复确认的,将视为默认接受. 7.3 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 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8.1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 内容,不准有空项;
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 、 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 件,其投标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8.2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代理对其 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8.3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 视为无效投标. 8.4 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其它特殊要求详见 投标资料表 .
9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 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汉语)的翻译本,在解释投 标文件时以中文(汉语)为准.
12 9.2 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 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不管是供应商单独投标或是作为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投标,每个供应商 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提交或参与了一份以上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作为分 包人或允许或要求提交备选标的情况除外)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 10.2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 响应、技术方案、样本资料等)组成,须按如下顺序编制,建立清晰目录并 胶装成册: 10.2.1 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须知
第八节 投标资料表 . 10.2.2 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的内容见本须知
第八节 投标资 料表 . 10.3 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 (包括有条件的折扣).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投标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报价应以货到 投标资料表 中标明的项目现场为基础,包括招标文 件规定的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有关设计、生产、运输、 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和技术支持和服务等所有卖方的全部责任 和义务,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除非另有规定,任何有选择的报 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的其它要求 详见本章
第八节 投标资料表 及
第三章 技术要求 的有关规定. 11.2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开标一览表 和 投标分项 报价表 .如果 开标一览表 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不符,以 开 标一览表 中的价格为准.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对本次招标 拟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包括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 不符,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