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7-12-01
共青团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章程 (2017 年11 月起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共青团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以下简称化院团总支) 是 在学院团委领导和帮助下成立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以期于加强院系共青 团员的联系和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 育的意识和能力,巩固各班集体间的联系,为中国共产党提供后备军.

第2条化院团总支对全院学生负责,受全院学生监督,依靠全院学生开展工 作. 遵循 从学生中来, 到学生中去 的原则, 成为同学利益的代表者, 成为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与纽带. 第3条化院团总支旨在于向班集体传达各校级及学院机关的文件, 完善各班集 体干部的管理体系,提升化学化工学院的总体影响力. 第4条化院团总支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组织与会员 第5条化院团总支由书记、年级长、副书记和干事组成.干事由各班班长、团 支书构成.除书记外,团总支的其他成员分为多个小组,分别承担团总 支的各项工作. 第6条凡取得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院本科生 (留校察看处分 期间者除外) , 承认本会章程, 均有资格成为化学化工学院团总支会员. 第7条团总支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章程,严格执行化院团总支 决议,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

2、会员应当维护本会的利益和名誉,不得做有损国家、社会和化院团 总支的事.

3、会员除履行化院团总支会员义务外,应当严于律己,保持良好的生 活作风,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8条团总支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会员对团总支工作保有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会员拥有监督和批评团总支其他成员的权利.

4、会员有权要求参与团总支各项活动,可以申请利用团总支提供的一 切条件和设备. 第9条团总支会员实行换届选举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但当会员出现下列情 况,将会退出团总支: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规校纪,并受到处分者.

2、不遵守团总支章程,未履行会员义务者.

3、会员学习成绩出现明显退步现象,无法合理安排时间. 第10 条 团总支新会员由各班产生候选人, 经过会员及指导老师审议决定. 如果 有会员退出,可随时采用此机制产生新的会员.

第三章 职能 第11 条 团总支书记主要工作任务有:

1、负责统筹团总支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化院团总支全体会员大会及 干部会议,传达校团委、学生处以及学院的各项通知、决议,制定每学 年团总支的工作或重大任务的计划.

2、关心团总支成员的思想动态与学习生活情况,就其在工作中遇到的 重要问题及实际困难提出可行性方法以及建议.

3、抓好团总支的内部建设,做好新成员发展和团骨干的培养工作,推 进团内推优工作,为中国共产党提供后备军.

4、学期末组织进行所有干部的工作评定,为年级长、副书记的工作总 结与未来规划提供指导. 第12 条 团总支副书记主要工作任务有:

1、定期参加化院团总支全体会员大会及干部会议,积极做好相关会议 记录,明确分工并积极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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