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7-12-03 |
2018 年度建筑业企业重点监督复查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及安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在行业中 实现差异化管理.
依据《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重点监督管理办 法》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建筑业企 业重点监督复查名单的通知》(川建建发〔2018〕519 号)的 规定和要求,我局决定对列入2018年度四川省重点监督复查企 业名单中的绵阳市建筑业企业开展监督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复查范围 ―2― 被列入
2018 年度建筑业企业重点监督复查名单中的绵阳 市企业(名单见附件) .
二、监督复查申报程序 各县市及安州区所属列入重点监督复查的企业,其监督复 查申报资料报所在各县市及安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各县 市及安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其附件资料加盖"与原 件审查无误"的印章,并将带条形码的《2018 年度建筑业企业 重点监督复查表》及监督复查资料一并报送我局建筑管理科. 绵阳城区内重点监督复查企业,其监督复查申报资料由重 点监督复查企业直接报送我局建筑管理科.
三、监督复查资料要求
(一)我市被列入
2018 年度重点监督复查的建筑业企 业须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http://www.scjst.gov.cn)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 统"申报重点监督复查资料.在系统中点击"监督复查"业务 并填报、提交,打印出带条形码的《2018 年度建筑业企业重点 监督复查表》(如系统中还遗留有
2018 年之前的监督复查事 项,应一并申请提交,无需打印相应表格).未通过"建筑业 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的监督复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监督复查资料包括: 1.带条形码的《2018 年度建筑业企业重点监督复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3― 3.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 (或股东会议纪要)以及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注册建造师及其它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证书、 职称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仅列入原因为(1)的企业提交);
5.问题整改报告. 企业报送上述资料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 相关证件原件查验(身份证除外).
四、监督复查时间 绵阳城区重点监督复查企业应于2018年9月30日将复查资 料报送完毕.各县市及安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018年10 月12日前将本地区重点监督复查企业的复查资料报送我局,逾 期不再受理.我局在2018 年11月30 日前将其审定结果或初审 意见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或审定. 本次建筑业企业重点监督复查是对企业资质动态化管理的 具体实施.凡列为本次重点监督复查范围的企业,在监督复查 期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其资质增项、 升级 等相关申请,并将重点监督复查企业纳入动态核查范围,实行 重点监控. 联系人:李皓,联系
电话:2232736. 附件:2018 年度建筑业企业重点监督复查名单(绵阳市企 业) ―4―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 年9月13 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