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袋、 复合肥料
40 袋, 福地 源 牌复合肥料20袋进行销售.2017年10 月经工商部门组织抽检, 鉴定结果为 不合格产品.截至
2018 年2月该经营 部已销售以上肥料货值金额总计 1.1 万元.该经营部的行为属于销售不合格产 品行为, 违反了 《产品质量法》 相关规 定.汉源县工商质监局对该经营部依法 作出 没收不合格 过磷酸钾和复合肥, 罚款1.79万元 的行政处罚. 本版稿件由雅安日报/北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