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7-12-06 |
(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20422.22%,主要原因是因采购价格下降致使支付原料采购款下降所 致;
(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202.22%,主要原因是偿还了到期的融资借款,减少融资规模.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修订后的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 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长期股权投资 ,要求按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进 行处理. 截止
2014 年9月末, 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账面价值为 307,925,660.39 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 合并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 间 承诺期 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无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河北钢 铁集团 ( 一)关于土地房产事项的承诺 :
1、河北省人民政 府已于
2008 年8月22 日批复河北钢铁集团为河北 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按照国家及河北省土地 资产处置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参考近期河北省其他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相关经验,河北钢铁集团拟 在完善集团相关国有划拨土地确权手续后,向河北 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申请办理土地授权经营.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9 年9月29 日出具了 《 关于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上市公司涉及土地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 冀国资字[2009]151 号),对河北钢铁集团申请并 加快办理土地授权经营予以支持. 河北钢铁集团 将加快对包括邯钢集团在内的集团现存土地权属 情况统一清查, 并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加快 和河北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沟通,推进土地授权 经营处置的审批,完善相关国有划拨土地的租赁手 续.
2、河北钢铁集团将督促并协助邯钢集团在本 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两年内完善其租赁给邯郸 钢铁的全部土地权属;
督促并协助存续公司在本次 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两年内办理完毕承德钒钛未 办证土地的出让土地使用证;
督促并协助存续公司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两年内办理完毕邯郸 钢铁和承德钒钛未办证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 如 存续公司办理土地和房屋权证存在资金不足,河北 钢铁集团及下属企业将在履行双方内部审议程序 后通过合法方式向存续公司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用于办理土地和房屋权证.
3、在土地和房屋以面 积计算的权属完善率均达到 90%之前,河北钢铁集 团及下属企业将不通过交易系统向河北钢铁集团 及下属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所持有的存续 公司股份( 因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国有资产重 组导致的转让除外).
4、河北钢铁集团保证存续公 司在权属完善之前继续有效占有并使用土地和房 屋,并且不会因此增加使用成本或受到实质性不利 影响. 如因土地和房屋权证未能及时办理导致存 续公司不能继续使用或不能继续以现有方式使用 土地和房屋,河北钢铁集团承诺及时、全额补偿存 续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任 何民事、行政及刑事上的各种法律责任导致的全部 经济损失. 2010年01 月20 日无该承诺出具后,河北钢铁 集团一直积极推进土地 及房产的权属完善工作, 在土地权属完善方面取 得了很大进展. 截止目 前,本公司邯郸分公司和 承德分公司租赁河北钢 铁集团下属企业土地以 及自有土地面积共计 5, 607,636.98 平方米,其中 已经办理土地证的土地 面积为 5,050,911.18 平方 米,以面积计算的土地权 属完善率已达 90.07%,只 有邯郸分公司承租的邯 钢集团一宗土地 ( 面积 556,725.80 平方米)尚未 取得出让使用证. 在房 产权证办理过程中,由于 涉及到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等一些历史遗留问 题及相关法律问题,一直 无法解决. 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