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7-12-09 |
3 个工作日内领取《成 交通知书》 ,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按成交结果与采购人订立书面 合同,否则采购方有权将成交结果顺延至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 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付款及验收方式: 付款方式:供货完毕后经验收合格凭发票付全款付清. 验收方式: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五、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按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执行.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授权委托书(附件 1) 2.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 2) ;
3.供应商资格要求材料(含一般资格及特殊资格) ;
4.拟提供厂家出具的货物详细技术说明(并标明品牌、型号、产地)与 技术偏离表(可自行设计) ;
5.其他证明(如有) .
七、响应文件的标记与包封: 福泉市司法局执法执勤车、应急通信车(二次)项目询价文件
6 1.响应文件应按目录装订(胶装)成册( 正本 壹份, 副本 壹份) , 响应文件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响应时间、 正本 、 副本 字样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鲜章等. 2.响应文件应包封完整.包封袋封口处须用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响 应供应商鲜章;
包封袋表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等字样并由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未按要求密封与标记可能引起响应无效或响应文件不被接受的后果.
八、 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对本询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在知道或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书面具实署名 (按财政部《政府采购供 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向福泉市政府采购中心或福泉市司法局提出质疑,联系 方式与采购联系方式一致. 2.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具 实署名(按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未具实署名将不被受理) 向福泉市财政局或福泉市监察局投诉. 3.供应商用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口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4.供应商无权查阅本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 5.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查阅的,严禁拍照、录像、复印、抄录.
九、废标情形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参与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公告,并公告废 标的详细理由.
十、保证金和交易费用 1.保证金:未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询价结束后按程序退还.详 福泉市司法局执法执勤车、应急通信车(二次)项目询价文件
7 情请咨询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财务室:0854-2589833,并 按要求提供资料办理退还手续.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所交纳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采购项目经 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持采购方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的 同意退还 履约保证金证明 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无息退还.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回: (1)提供虚假资质或证明材料,骗取成交的. (2)响应供应商在询价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响应文件. (3) 投标人被通知成交后, 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结果签订合同 (即不按成交时约定的要求、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 (4)法律规定不可抗力以外原因,成交人无法履行合同的.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参与了串标、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情形的. 4.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缴纳场地租赁费$600.00 元. 福泉市司法局执法执勤车、应急通信车(二次)项目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