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7-12-11 |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 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 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建立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 作.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 量.
(九)组织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 发展机制,组织实施国家、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 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制度,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 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 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 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 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 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 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 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攻关项目.参与拟订医学 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 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 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 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 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 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对外援助和国际交流合作, 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合作. (十五)负责全市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 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 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六)拟订全市保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 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承担重要 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 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滨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委本级决 算、委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滨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汇 编范围的单位共
11 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滨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 滨州市人民医院
3 滨州市中心医院(结防院)
4 滨州市中医医院
5 滨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滨州市妇幼保健院
7 滨州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
8 滨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9 滨州市中心血站
10 滨州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
11 滨州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 部门:滨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汇总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 金额 项目行次 金额 栏次1栏次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37,964.6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12.48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45.83
二、外交支出
29 0.00
三、事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