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7-12-14 |
6 号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广州市云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毓勤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
1025 号305 室 联系
电话:020-81716473-822 被投诉人: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
9 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联系
电话:0311-66635050 相关供应商:南京新远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紫荆大厦
8 楼 联系
电话:025-83585
168 我厅于
2018 年1月8日受理广州市云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1+18'大气监测专项
4 包机动车污 染能力建设(柴油车遥测系统)公开招标项目"投诉书.
我厅依 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投诉事项 中标供应商南京新远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实质性响应招 标文件要求. 投诉人投诉请求 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中,报价项目第 L
2、
3、7..
8 项中的品牌型号一栏留有空项,未响应招标文件 的规定要求.其中"高清视频采集设备"为核心产品,其品牌型 号的缺项属于投标产品的关键信息缺失,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 求,应视为投标无效. 调查情况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1+18'大气监测专项
4 包机动车污 染能力建设(柴油车遥测系统)公开招标项目"于2017 年10 月27 日进行公开招标,11 月21 日开标,中标供应商为南京新远见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 月30 日广州市云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就 其质疑内容其进行了答复.广州市云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 疑答复不满,向我厅提起投诉.我厅收到投诉书后,通知该项目 暂停采购活动.经核查: 南京新远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分 项明细表"中第
1、
2、
3、
5、
7 和8项报价项目因无"分小项" 构成,故在"报价项目包含小项"和"备注"两个栏目中注明"无 分小项"、在"报价项目包含小项价格"和"品牌型号"两个栏 目中空白.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为*号项,其 栏目内容一般不得缺失,但该明细表备注要求"报价项目不分单 价的只需注明小计,报价项目分单价但不分小项的只注明单价、 小计".南京新远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述
7 项报价项目属于明 细表备注中要求的情形,即在无"分小项"的前提下,只需注明 单价、小计即可.
(三)"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是对"开标一览表"的分项 细化,起辅助性作用.南京新远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开 标一览表"中无任何缺项、漏项,且明确标明了"高清视频采集 设备"等货物的规格型号,关键信息并未缺失. 上述事实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质疑函和质疑回复函等 证据证明.
四、投诉处理决定 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财政部第
20 号令)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 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 之日起
6 个月内,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 讼.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南京新远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财政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