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7-12-17 |
4 要求 4.1 色状:浅黄色至黄棕色液体,有时有结晶析出. 4.2 香气:浓郁的玫瑰花香. 4.3 相对密度(20 ℃/20 ℃):0.880~0.930. 4.4 折光指数(20 ℃):1.4680~1.4798. 4.5 旋光度(20 ℃):-10.3°~-0.5°. 4.6 冻点:11 ℃~14 ℃. 4.7 酯值:18~24. 4.8 特征组分含量(GC):见表 1. GB/T 22443―XXXX
2 表1特征组分含量 特征组分 最低/% 最高/% 香茅醇 38.0 50.0 橙花醇 2.0 5.5 香叶醇 6.0 18.0
5 试验方法 5.1 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 5.2 香气的评定 按GB/T 14454.2的规定. 5.3 相对密度的测定 按GB/T 11540的规定. 5.4 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GB/T 14454.4的规定. 5.5 旋光度的的测定 按GB/T 14454.5的规定. 5.6 冻点的测定 按GB/T 14454.7的规定. 5.7 酯值的测定 按GB/T 14455.6的规定. 5.8 特征组分含量的测定 5.8.1 仪器 a) 气相色谱仪 按GB/T 11538―2006中第5章的规定. b) 柱 毛细管柱. c) 检测器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5.8.2 测定方法 面积归一化法:按GB/T 11538―2006中10.4指定方法测定特征组分含量. GB/T 22443―XXXX
3 5.8.3 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 11538―2006中11.4 的规定进行,应符合要求. 中国苦水玫瑰精油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 中国苦水玫瑰精油代表性和特征性组分含量范围(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B.
6 检验规则 6.1 中国苦水玫瑰精油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 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相对密度、折光指数、冻点、特征组分含量为 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每季度进行一次. 6.2 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 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 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
1 个~2 个,全抽;
3 个~100 个抽取
2 个;
100 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 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
10 mL~25 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 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 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 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 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7.1 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 编号及相关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顾客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 包装 中国苦水玫瑰精油应装于清洁、干燥、无杂味的铝罐内,或按顾客要求包装. 7.3 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 的规定.本产品的闪点约为61 ℃. 7.4 贮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 7.5 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本产品保质期不少于一年. GB/T 22443―XXXX
4 A A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中国苦水玫瑰精油典型气相色谱图 (面积归一化法) A.1 操作条件 柱:毛细管柱,长60m,内径0.25mm. 固定相:聚乙二醇. 膜厚:0.50μm. 色谱炉温度:60 ℃恒温1 min,然后线性程序升温从60 ℃~255 ℃,速率2 ℃/min,最后在255℃ 恒温20 min. 进样口温度:260 ℃. 检测器温度:260 ℃. 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载气:氮气. 载气流速:0.8 mL/min. 进样量:0.6μL. 分流比:1/100. A.2 中国苦水玫瑰精油典型气相色谱图 图A.1 给出了中国苦水玫瑰精油典型气相色谱图. GB/T 22443―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