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7-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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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采购人 采购人: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5-232130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郭先生 联系人:0375-2328008 1.1.4 项目名称 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移动式 C 形臂 X 射线机采购项目 1.1.5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与货 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1.3.2 交货期及安装调试期 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3.4 质保期
1 年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 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 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 营许可证中必须包含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商或者产品总代理 为响应本次采购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唯一授权书、 医 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5、 投标人具有
2017 年7月-9 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 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
2014、
2015、2016 年财务审计报告(若 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 不足一年,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7、投标人所投货物及配件必须是全新原装产品;
8、投标企业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单位拟任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
2017 年7月-2017 年9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 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9.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7 天前 1.9.3 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1.10 分包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根据第
2 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 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10 月17 日上午
8 时30 分前(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的修改、澄清、补充等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该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 元(壹万元整)
2、保证金汇入账号和账户: 收款单位: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260
3031 4000
00027 **** (注:后四位 数字系统自动生成,具体缴费账号详见网上报名成功后 费用缴纳指南 ―费用缴纳说明单)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开户银行: 河南汝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骑岭支 行 (注:系统原因,可能不显示骑岭支行,属于正常现象) 行号: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