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9-09-02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 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Beijing Jingneng Clean Energy Co., Limited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579)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入人民币14,346.0百万元,比去年增长64.35%.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税前溢利人民币2,561.2百万元,比去年 增长62.97%.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溢利人民币1,910.6 百万元,比去年增长58.12%.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为人民币27.81分. 末期股息 ? 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6.83 分 (含税) ,共计约人民币469.2百万元. 业绩摘要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会 ( 「董事会」 ) 欣然宣布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 「本集团」 或 「我们」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 「报 告期」 ) ,根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编制的综合业绩. ―

2 ― 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5年2014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5 14,346,034 8,728,687 其他收入

6 3,248,431 1,425,623 燃气消耗 (10,545,320) (5,401,450) 折旧和摊销

10 (1,871,192) (1,304,095) 员工成本

10 (550,911) (417,394) 维修保养 (526,266) (308,804) 其他开支 (672,308) (488,804) 其他利得及亏损

7 (55,545) 96,327 经营溢利 3,372,923 2,330,090 利息收入

8 54,963 21,421 财务费用

8 (1,197,841) (1,099,556)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331,178 319,656 应占合营企业业绩

5 3 除税前溢利 2,561,228 1,571,614 所得税开支

9 (528,478) (284,321) 年内溢利

10 2,032,750 1,287,293 应占年内溢利: ―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 1,910,643 1,208,330 ― 永续票钟腥 41,482 ― ― 非控股权益 80,625 78,963 2,032,750 1,287,293 每股盈利 基本 (人民币分)

12 27.81 18.39 ―

3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5年2014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溢利

10 2,032,750 1,287,293 其他综合收入 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年内产生的汇兑差额 (35,270) (92,734) 现金流量对冲: 年内亏损 (5,717) (11,226) 所得税影响 1,715 3,368 就於损益确认之现金流量套期 (扣除所得税) 作出重新分类调整 9,381 ― 年内其他综合开支,扣除所得税 (29,891) (100,592) 年内综合收益总额 2,002,859 1,186,701 应占年内综合收益总额: ―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 1,886,311 1,132,147 ― 永续票钟腥 41,482 ― ― 非控股权益 75,066 54,554 2,002,859 1,186,701 ―

4 ― 合并财务状况表 於2015年12月31日於12月31日2015年2014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述)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30,858,075 29,448,034 无形资产 4,153,766 4,317,071 商誉 190,049 190,049 预付租赁款项 159,832 136,334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2,080,553 1,853,829 向联营公司贷款 150,000 150,000 於合营企业的投资 80,471 80,466 递延税项资产 185,011 222,183 衍生金融资产 85,049 91,95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8,028 128,528 可回收增值税 486,427 414,170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已付按金 792,560 663,448 39,349,821 37,696,064 流动资产 存货 134,170 116,687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

13 2,994,101 4,020,647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422,638 395,355 衍生金融资产 ― 18,163 即期税项资产 18,491 10,472 应收关联方款项 393,599 266,347 预付租赁款项 4,383 3,983 可回收增值税 525,647 875,052 持作买卖金融资产 338,873 370,803 受限制银行存款 105,215 157,3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14,669 4,206,827 7,051,786 10,441,684 ―

5 ― 於12月31日2015年2014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述)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4 3,807,239 5,188,552 应付关联方款项 224,398 290,356 银行及其他借贷 ― 於一年内到期 3,557,535 5,286,789 短期融资券 6,000,000 1,800,000 中期票 ― 於一年内到期 ― 1,000,000 公司债券 ― 於一年内到期 ― 2,397,701 应付所得税 205,547 192,570 递延收入 ― 即期部份 394,515 331,603 14,189,234 16,487,571 流动负债净额 (7,137,448) (6,045,88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32,212,373 31,650,177 非流动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3,542 30,998 银行及其他借贷 ― 於一年后到期 13,396,508 15,996,513 公司债券 ― 於一年后到期 2,189,854 2,184,649 递延税项负债 98,418 106,236 递延收入 372,541 334,742 其他非流动负债 44,266 55,269 16,105,129 18,708,407 资产净值 16,107,244 12,941,770 资本及储备 股本 6,870,423 6,870,423 储备 7,226,480 5,629,414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权益 14,096,903 12,499,837 永续票 1,527,982 ― 非控股权益 482,359 441,933 权益总额 16,107,244 12,941,770 ―

6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为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已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主板上市. 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北京市延庆县八达岭经济开发区紫光东路1号118室. 本公司的董事 ( 「董事」 ) 认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京能集团」 ) 为本公司的最 终控股公司 (亦为直接母公司) .京能集团为於中国成立的国有企业有限公司,由北京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以下统称 ( 「本集团」 ) 主要业务是燃气发电及供热,风力发电、水电、光伏发电及其他业务.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人民币 ( 「人民币」 ) 呈列. 2. 编制基准 董事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特别注意到於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流动负债净额人 民币7,137,448,000元.本集团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及可动用的银行融资额度满足 其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於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获承诺未动用的融资额度约为人民 币19,772,502,000元,其中约人民币16,070,602,000元需於综合财务报表的结算日后12个月 内续期.本公司董事有信心於财务报表的结算日后不少於12个月的可预见期间内,融 资额度将继续提供於本集团.董事认为本集团可在金融负债於可见将来到期时悉数偿还. 因此,合并财务报表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

7 ― 3.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於本年度,本集团采用以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 (修订本) 定额福利计划:雇员供款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本) 2010年至2012年周期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年度改进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本) 2011年至2013年周期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年度改进 本年度采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本集团财务表 现及状况及或该等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披露资料构成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提前采用以下已颁布但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修订本)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4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 (修订本) 披露动议4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 (修订本) 对可接受的折旧及摊销方法的厘清4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本) 2012年至2014年周期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年度改进4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 (修订本) 农业:生产性植物4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 (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4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 (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间的资产 出售或注入5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 (修订本)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的豁免4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 (修订本) 披露动议6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 (修订本) 确认未变现亏损的递延税项资产6 附注: (1) 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首份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全年财务报表生 效(3) 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於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5) 於厘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6) 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除下文所述者外,董事预期应用修订将不会对本集团构成影响. ―

8 ― 4. 分部资料 本集团按分部管理业务,例如就按业务类别划分的分部每月分析收入.资料乃以内部 报告的方式向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 ( 「主要经营决策者」 ,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 务总监) 报告,以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本集团已呈报以下经营及报告分部. ― 燃气发电及供热:管理和营运天然气发电厂和生产电力及热力,出售予外部客户. ― 风力发电:建造、管理和营运风力发电厂和生产电力,出售予外部客户. ― 水电:管理及营运水电站及销售电力予外部客户. ― 光伏发电:管理及营运光伏发电厂及销售电力予外部客户. ― 「燃气发电及供热」 、 「风力发电」 、 「水电」 及 「光伏发电」 以外的业务活动均单项不 重大且不构成独立报告分部,因此汇总为以下 「其他」 项目. (a) 分部收入、业绩、资产与负债 本集团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按经营分部划分的报告分部收入、业绩、资 产与负债分析如下: 燃气发电及 供热 风力发电 水电 光伏发电 其他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来自外部客户收入 售电 10,525,045 1,573,670 425,599 531,302 ― 13,055,616 热力销售 1,286,549 ― ― ― ― 1,286,549 其他

609 ― ― ― 3,260 3,869 报告分部收入总收入 11,812,203 1,573,670 425,599 531,302 3,260 14,346,034 报告分部业绩 (附注(i)) 2,326,869 717,655 162,902 322,914 (160,475) 3,369,865 报告分部资产 16,061,175 16,023,535 3,341,435 5,695,716 12,506,701 53,628,562 报告分部负债 (9,620,504) (11,240,575) (2,154,639) (3,387,584) (13,438,114) (39,841,416)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 854,460 552,198 102,609 159,972 2,363 1,671,602 摊销 5,171 167,606 26,161

132 520 199,590 财务费用 (附注(ii)) 292,390 549,408 80,674 88,838 186,531 1,197,841 其他收入 3,053,308 191,736

263 ― 3,124 3,248,431 包括: ― 有关清洁能源生产的 政府补助 3,020,252 19,835 ― ― ― 3,040,087 ― 与资产建设有关的补助 5,000 2,632

48 ― ― 7,680 ― 碳减排证收入 7,863 129,312 ― ― ― 137,1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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