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7-12-30 |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C
4 C 第十五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风险管理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倘若本中文版本内容与其英文翻译有任何歧义,概以中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