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8-01-02 |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 二十四时止. 本合同采取保证续保方式,自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零时起六十日为续保 的宽限期.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本公司不会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而拒绝续保,但 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决定是否 调整本产品.调整后的产品须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并自投保人下 一次续保时起适用. 投保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前未向本公司提出停止保证续保申请,并于保 险期间届满之前或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内向本公司交纳续保保险费的,本合同于 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视为续保,续保后的保险期间仍为一年.本公司对被保险人 保证续保最高至被保险人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 本合同所指法定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若被保险人实际办理退休 时的年龄小于法定退休年龄的,以实际退休年龄为准.退休年龄应为周岁年龄,周 岁年龄以法定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投保人经与本公司协商解除本合同后再次投保本产品的,本公司有权对被保险 人的健康状况进行核保. 既往症 本合同所指既往症,是在本合同生效之前被保险人已患有的且已知晓的比较严 重的疾病或症状. 慢性病 本合同所指慢性病,是使被保险人身体结构及功能改变,无法彻底治愈,需要 长期治疗、护理及特殊康复训练的疾病.慢性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
一、高血压病:指以血压升高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慢性心血管疾病,须经心血管 专科医师明确诊断并符合以下第一项,且同时符合第
二、三项中的任意一项: -
4 -
(一)收缩压大于 140mmHg,舒张压大于 90mmHg.
(二)存在以下任一项靶器官损害: 1.心脏超声显示左心室肥厚;
2.颈动脉超声证实有动脉粥样斑块或内膜中层厚度(IMT)≥0.9mm;
3. 肾功能检查: 血肌酐升高:男性>
115μmol/L(1.3mg/dl) ;
女性>
107μmol/L (1.2mg/dl) ;
或白蛋白尿>
30mg/24h;
或尿白蛋白/肌酐比值:男性≥22mg/g,女性 ≥31mg/g.
(三)存在以下任一种并发症: 1.心脏疾病,存在以下任一项疾病或症状: (1)心绞痛;
(2)心肌梗死;
(3)心力衰竭. 2.脑血管疾病,存在以下任一项疾病或症状: (1)脑出血;
(2)缺血性脑卒中;
(3)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3.肾脏疾病,存在以下任一项疾病或症状: (1)糖尿病肾病;
(2)血肌酐升高男性超过 133μmol/L 或女性超过 124μmol/L;
(3)蛋白尿>
300mg/24h. 4.血管疾病,存在以下任一项疾病或症状: (1)主动脉夹层;
(2)外周血管病. 5.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存在以下任一项疾病或症状: (1)视网膜出血或渗出;
(2)视乳头水肿.
二、糖尿病:指一组以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性疾病,须经内分泌专科医师明确 诊断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中的任意两项:
(一)肾脏并发症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 1.慢性肾功能不全;
2.蛋白尿>
0.5g/24h;
3.血清肌酐>
177μmol/L;
4.尿素氮>
14.3μmol/L.
(二)眼部并发症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 1.眼底检查:出现微动脉瘤和(或)小出血、伴有或不伴有渗出等糖尿病视网膜 病变的改变;
2.眼底荧光血管造影检查证实.
(三)糖尿病足.
(四)糖尿病心肌病.
(五)脑血管意外等中枢神经系统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