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8-01-03 |
组织灾情调查,核定、报告灾情,发布灾情信息;
管理、 分配全市及上级政府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10)市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气象灾害应急 处置工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1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挥、协调受影响地区 技工学校、用人单位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按照当地气象灾害 预警信号发布情况实施技校停课、用人单位推迟上班、提前下班 或停工机制.组织、指导各地对技校师生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防 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演练工作,提高师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 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做好地质灾害监 测,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掌握重点地区 ―
9 ― 地质灾害的险情及处理动态. (13)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各级环境保护部 门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预 警及监管工作. (1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燃气等市 政公用设施的应急管理工作;
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气象灾害安 全防范措施,督促企业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督促、指导 灾区组织危房排查和施工人员撤离. (1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和 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畅通.负责全 市高速公路、铁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16) 市水务局: 组织、 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督促各地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组织、指导全市各类水库、 江海堤围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 实施应急水量调度;
组织、指导灾区水利、供水等突发事件的应 急处置工作. (17)市农业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做好动物重大疫病和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
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 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
根据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督促、指 导有关地区保护或抢收农作物,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18)市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林业防御水旱风冻灾害和灾 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工作;
负责林业灾情调查核实,指导和组织 ―
10 ― 灾区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的修复. (19)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渔业气象 灾害防灾减灾;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督促、指导海上渔排、 渔船人员安全转移以及渔排、渔船撤离、避险工作. (20)市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承担重要生 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 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 作. (21)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疾病预防 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2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气象 灾害影响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应急 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教育及演练. (23)市文物旅游局:督促旅行社及时关注气象变化,科学 安排旅游线路,引导游客安全出行;
协调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按 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安全提示警示工作. (24)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对市政工程、城市公共服务 设施、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防灾救灾工作. (25)市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信 息报送、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