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8-01-04 |
91330185254055079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股份公司依法成立. 公司自设立以来,每年均完成了工商年检.有限公司系按公司账面净资产折 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颁布的 《业务规则》 的规定, 公司存续期间可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可认定公司存续已满两年. 综上,公司满足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的要求.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所处行业为涤纶纤维制造, 主营业务为研发、 生产和销售再生涤纶纤维, 包括二维卷曲再生纤维和三维卷曲再生纤维两大系列, 是国内较早实现规模化生 产再生涤纶纤维的企业之一,主要产品为再生涤纶纤维、水刺无纺布、湿巾和纸 尿裤四大类,其中以再生涤纶纤维为主,占总营收的 60%左右.根据北京永拓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京永审字〔2016〕146207 号的《审 计报告》 ,公司在
2016 年度 1-6 月、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为60,408,059.95 元,124,551,201.73 元,121,274,578.14 元. 浙江华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4 根据项目小组对公司业务的调查,公司业务已取得相应的资质,业务具有相 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 收入及成本费用等相匹配.公司业务运营遵守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根据项目小组对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纳税情况的调查,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 司有重大违法经营的情形, 而且公司每年均按时完成了工商年检,所以公司自成 立以来一直依法存续.公司亦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 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 综上,公司符合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的要求.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治理机构.2016 年8月17 日,股份公司(筹)职工 大会选举产生了
1 名职工监事.2016 年8月17 日,股份公司(筹)召开创立大 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并选举了
2 名股东代表监事, 与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2016 年8月17 日,股份公司召开第一届第 一次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并聘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16 年8月17 日,股份公司召开第一届第一次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至此,股 份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治理机构.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2016 年8月17 日,股份公司(筹)召开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 、 《浙江华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浙江华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至此,股份公司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 三会 运行规则以及其他对 公司治理有重大影响的制度,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且能有效运行.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会议
1 次,监事会会议
1 次.公司管理层不断加强公司的规范治理, 不断加强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及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股份公司成立以来, 浙江华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