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8-01-04 |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16 年本公司与浙江省临安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临安华 兴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华兴服装有限公司、浙江华利来进出口有限公 司、杭州临安华晨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交易内容为销 售产品;
与临安市外贸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交易 内容为房屋租赁.以上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详情见下表.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7月-12 月关联交易 发生额(元) 关联关系 浙江省临安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5,953,175.37 实际控制人企业 杭州临安华兴工贸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3,602,283.11 实际控制人企业 浙江华利来进出口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2,700.00 该公司法人汪亚 萍为华顺科技股东,持股比例 3% 临安市外贸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租赁费 100,000.00 实际控制人企业 合计9,658,158.48 鉴于公司系
2016 年8月18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因 此未对
2016 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现予以补充确认.
2017 年3月29 日,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事 项进行了补充确认,并将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17-010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信息披露负责人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等规则的学习不够深入,造成 公司未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时进行审议和披露,亦未告知主办券 商.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员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督导公司进行整改, 现予以补充披露.详见华顺科技: 《关于确认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的公告(补发) 》 (公告编号:2017-009) . 公司将加大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公司规章制度和监管规则的培训与学习, 今后将 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华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3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