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8-01-11 |
2001 年广东省环境状 况公布如下: 环境状况
2001 年,全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上比上年略有好转,尘类 污染有所减轻但仍是城市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
酸雨污染比上年略有加重,酸雨 频率上升.主要江河水质总体上比上年有所改善,水质达标江段数和达到或 优于Ⅲ类水质的江段数均有所增加,但城市江段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加重,主 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呈现较明显的有机污染特征.城市噪声污染略有减轻,城 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比上年略有下降,可比市的功能区噪声超标率与 上年基本持平.
1、城市环境质量 (1)城市空气质量 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比上年略有好转,综合污染指数由上年的 2.04 下降 为1.98;
尘类污染有所减轻,但仍是城市空气的主要污染物.全省地级以上城市 空气质量由好至差依次排序为:肇庆、河源、汕尾、惠州、湛江、阳江、清远、 茂名、珠海、潮州、梅州、云浮、揭阳、东莞、中山、汕头、韶关、深圳、江门、顺德、佛山、广州. 全省二氧化硫年日均值在 0.002~0.058 毫克/米3之间,平均为 0.022 毫克 /米3,比上年(0.020 毫克/米3)轻微上升,全省平均水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所有城市均未超标(指二级标准,下同);
年日均值相对较高的是佛山和广州. 全省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在 0.010~0.070 毫克/米3之间,平均为 0.028 毫克 /米3,与上年(0.027 毫克/米3)基本持平,全省平均水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所有城市均未超标;
年日均值相对较高的是广州和深圳. 全省(9 个城市统计)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在 0.049~0.084 毫克/米3之间,平均为 0.063 毫克/米3,全省平均水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9 个城市也全部 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年日均值相对较高的城市是顺德和佛山. 全省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在 0.048~0.206 毫克/米3之间,平均为 0.121 毫克/米3,比上年(0.134 毫克/米3)下降,全省平均水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梅州市超标;
年日均值相对较高的城市是梅州、潮州和揭阳. 全省降尘年月均值在 1.52~8.35 吨/公里
2 ・月之间,平均为 5.28 吨/公里
2 ・月,比上年(5.61 吨/公里
2 ・月)下降,全省平均水平达到省推荐标准,云 浮市超标. (2)城市降水 全省城市降水质量比上年略差,降水 pH 值略有下降,酸雨频率上升.降水 pH 均值为 4.82,比上年下降了 0.13 个pH 单位;
降水 pH 最低值为 3.46,出现在 东莞市;
全省酸雨频率为 44.4%,比上年上升 5.7 个百分点.酸雨污染较严重、 属于重酸雨区的城市是广州、珠海、佛山、江门、茂名、湛江、惠州和清远
8 市. (3)城市水环境
19 个地级以上城市江段(湛江和汕尾市无流经城市河流)中,水质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Ⅲ类标准的有
7 个,占36.8%,比上年 下降 5.3 个百分点.城市江段水质以劣Ⅴ类和Ⅳ类为主.水质优秀,属Ⅰ类的 有东江河源市区段和韩江潮州市区段
2 个江段,占10.5%;
水质良好,属Ⅱ 类的有
4 个城市江段,占21.0%;
水质一般,属Ⅳ类的有
5 个城市江段,占26.3%;
水质较差,属Ⅴ类的有
2 个城市江段,占10.5%;
水质很差,属劣Ⅴ 类的有珠江广州市区段、深圳河深圳市区段、佛山水道佛山市区段、小东江 茂名市区段、东莞运河东莞市区段和南山河云浮市区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