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1-21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修订)2016.9.1 实施;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2018.1.1 实施);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修订) 》2016.1.1 实施;
5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修正)》2015.4.24;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修订)》2011.3.1;
(1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 年版) 》2016.6.1;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28;
(13) 关于印发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 的通知, 萧政办发[2016]140 号;
(1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1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12 月1日起实施;
(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1993);
(1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18)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T13201-91);
(19) 《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3839-91);
(20)《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修订)》2016.7.1;
(21)《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2017.12.25;
(22)《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2013.12.19;
(23)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4;
(24)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3.1;
(25)《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 年修正)》2014.3.13;
(26)《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2.12.28;
(27) 《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2015.3.1;
(28) 《杭州市
2013 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 (2012.12.28) ;
(29) 《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4 年版) 》 (2014.3.7) ;
(30)《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2012.4.1;
(31)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6.19);
(32)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功能区划》 ;
(33) 《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 ;
(34)杭州康新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
6 1.3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 杭州康新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原审批通过的项目:链锯
120 万条/年、链板
200 万条/年. 1.3.1 原有生产工艺 (1)原链板生产工艺流程: (2)原链锯生产工艺流程:
7 1.3.2 原有污染情况 (1)废气:原有项目淬火以水为介质,产生少量水蒸汽,不污染环境. 废气主要为抛光、抛丸、刃磨工段产生的粉尘,粉尘产生量为 3t/a,经集气罩收集 后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量为 0.3t/a. 焊接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通风能达标排放. (2)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原有项目劳动定员为
230 人,则生活污水产生 量约为 5474t/a,生活污水水质类比于一般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水质的平均值,即: CODCr300mg/L、NH3-N 35mg/L,其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1.64t/a、NH3-N 0.19t/a.经 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3)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金属、生活垃圾.废金属产生量为 15t/a,回收出售综 合利用;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0t/a,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噪声:设备噪声级为 70~88dB. 1.3.3 原有项目污染源强统计 表1-5 本公司原有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情况汇总表 污染物 种类 污染源 污染因子 产生量 排放量 处理措施 废气 生产车间 抛光粉尘 3t/a 0.03 t/a 布袋除尘 水量 5474t/a 5474t/a CODCr 300mg/L 1.64t/a 300mg/L 1.64t/a 生活污水 NH3-N 35mg/L 0.19t/a 35mg/L 0.19t/a 经化粪池后纳管排放 防锈清洗水 水量 20t/a 循环回用 废水 生产废水 冷却水 水量 600t/a,SS1200mg/L 沉淀后回用 生产车间 废金属 1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