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8-01-23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5.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库[2016]125 号)的规定,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以上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
6、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 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6.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有效期 3.6.1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有效期为:自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开始之日起
60 天. 供应商承诺的谈判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而予以拒绝. 3.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 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 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 件.谈判文件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如有),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7.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3.7.1 供应商应准备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每份单 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
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3.7.2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由供应商的负责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署.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负责人 附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 件上. 3.7.3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不得散放、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 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
8、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四、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供应商应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不透明的密封袋密 封,标明招标编号和采购编号、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并盖有供应商 公章和负责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印章或签名,封口处要有骑缝章. 4.1.2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 于年月日时分前(指单一来源采购 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 的字样. 4.1.3 供应商应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按上述 4.1.1 和4.1.2 中的规定进行密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封和标记后,按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中注明的时间及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4.1.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单一来源采 购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4.2.迟交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4.2.1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谈判开始后递交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4.3.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 供应商在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开始前修 改或撤回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但这种修改和撤回, 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 4.1 中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