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8-01-31 |
2019 年04 月12 日止 十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齐老师 联系
电话:0752-2529337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高小姐 联系
电话:0752-8454563
(二)采购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
110 号八方新越
18 楼1805 室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
电话:0752-8454563 传真:0752-8454563 邮编:516001 开户名: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陵区支行 账号:61001705705052504459
(三)采购人:惠州学院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演达大道
46 号 联系人: 齐老师 联系
电话:0752-2529337 传真:0752-2529337 邮编:
516083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4月4日5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 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7 年度或
2018 年度 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 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文 件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