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8-01-31 |
三、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购人名称: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
五、代理机构 名称:黔南州州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民族路
35 号 联系人:陈敏 联系
电话:
8231380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黔南州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
电话:
8222376 详细地址: 贵州省都匀市开发区
第二节 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服务来源范围要求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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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物/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该行业现行的规定,其来源地均须为中华 人民共和国.
三、知识产权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项目的投标货物、资料、 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 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拥有 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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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执法仪 1.外形尺寸:≤80*55*30mm (长*宽*高),主机重量≤150g,背夹和外设除外;
2.警用视频采集设备的存储介质应不能通过连接计算机直接被访问.需经过密码,权限认证方可进行 访问.标配R16GB 存储容量,支持 32G、64G、128G 存储介质;
3.视频采集设备能在录制的视频和拍照中自动叠加信息,包括:时间、日期和使用者信息等. 4.重要视频标记功能:在摄录过程中可按下相应的按键对此文件进行重要标记;
5.分段循环录制:录制视频文件设置为
3、
5、
10、
15、
30、45 分钟,支持循环录制开关功能;
6.工作状态下裸机跌落R2 米水泥地面.该设备应能正常工作.数据不应丢失;
7.执法记录仪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应大于等于
160 度;
8.异常处理智能功能:存储空间不足时,发出声音灯光提示,自动保存当前影像文件.电池余量不足 时,发出声音灯光提示,并自动保存当前影像文件后并关机;
9.开启夜视功能后,可看清距 8m 处的人物面部特征, 看清距样机 15m 处的人体轮廓 10.红外灯功能:采用
8 个红外灯设计,支持手动、自动开启红外灯模式;
11.分辨率R2560*1080 30p;
2304*1296 30p;
1920*1080 30p;
1440*1080 30p;
1280*720 60p;
1280 *720 30p;
848*480 60p;
848*480 30p;
720*480 30p 12.自动红外夜视功能:支持自动红外夜视开启,支持高、中、低三段光亮等级 13.视频回放控制功能:执法仪在本机进行视频回放时,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