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8-02-01 |
电话:0757-83205203-300 招标文件购买汇 款账号信息为: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注册(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4)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
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 让您的选择更专业 项目编号:CLPSPF0118FS03ZC69 http://www.chinapsp.cn/ 第6页,共73页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10 月30 日至
2018 年11 月6日期间 (上午 09:00 至12:00,下午 14:00 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季华 五路
55 号万科金融中心
33 楼3303 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 购买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00 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11 月7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
55 号万科金融中心
33 楼3303 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佛山 分公司会议室.
十、 询价时间:2018 年11 月7日14 时30 分. 十
一、 询价地点: 佛山市季华五路
55 号万科金融中心
33 楼3303 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会议室会议室. 十
二、 本公告期限(3 个工作日)自2018 年10 月31 日至
2018 年11 月2日止. 十
三、 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黄小姐 联系
电话:0757-83205203-313,0757-83205217-31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陶先生 联系
电话:0757-83032873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
472 号粤海大厦
23 楼 联系人:梁群燕 联系
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 邮编:510075
(三)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
8 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
电话:0757-83336888 传真:0757-83281582 邮编:52800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询价通知书 让您的选择更专业 项目编号:CLPSPF0118FS03ZC69 http://www.chinapsp.cn/ 第7页,共73页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10 月30 日 让您的选择更专业 项目编号:CLPSPF0118FS03ZC69 http://www.chinapsp.cn/ 第8页,共73页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总则1. 定义1.1. 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 1.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4. 响应供应商: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响应招标并且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资格条件和参 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成交供应商: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1.6. 实质性响应:是指对询价通知书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7. 重大偏离或保留: 是指影响到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货物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响应供应商的义 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响应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1.8. 履约保证金:是指采购人为防止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采购人 造成的经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如适用) . 1.9. 询价保证金:是指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 构和采购人在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供应商的款项. 1.10.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 2. 适用范围 2.1. 本询价通知书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 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2.2. 采购人、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 本项目报价费用: 4.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 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合格的货物 5.1. 货物 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 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 期、售后服务、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 5.2.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 关境外的产品)的,应当获得财政部门核准.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优先采购向 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5.3. 所有进口货物均须为合法正当渠道进口、全新原厂生产的产品,在货物验收时,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有 让您的选择更专业 项目编号:CLPSPF0118FS03ZC69 http://www.chinapsp.cn/ 第9页,共73页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关的正常报关证明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如适用) 5.4.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5.5. 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报价货物、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