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8-02-05 |
1 LOGO 《 《建筑物 建筑物( (小型工程 小型工程)( )(费用 费用) )规例 规例》 》 简介 简介
2 背景 ? 现行的《建筑物条例》C 适用於所有建筑工程 事先批准 建筑事务监督 事先批准及 同意展开工程 委任专业人士 认可人士及注册结构 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 设计和监管 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 进行 对较小规模及风险较低 的工程而言, 现存监管制度过於严格
2 3 小型工程监管制度 无须事先获得批准及同意展开工程 简化规定
118 个项目、
7 个类型和3个级别 小型工程 小型工程 小型工程
4 小型工程监管制度 第I级别 第I级别 第II 级别 第II 级别 第III 级别 第III 级别 共40个项目 较为复杂的 较为复杂的 小型工程 小型工程 共40个项目 复杂程度和 复杂程度和 安全风险较低 安全风险较低 的小型工程 的小型工程 共38个项目 一般的家居 一般的家居 小型工程 小型工程 ?
3 个级别的小型工程
3 5 小型工程监管制度 B 修葺工程 G 拆卸工程 C 关乎招牌的工程 A 改动及加建工程 F 饰面工程 D 排水工程 E 关乎适意设施的工程 ?
7 个类型的小型工程
6 小型工程监管制度 建筑专业人士 (第1级别小型工程) - 认可人士、 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 (视乎需要而定) 注册承建商 (所有小型工程) - 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 注册专门承建商/ 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 ? 负责的相关人士
4 7 背景 ? 立法修订及实施的计划
2 0
0 8 年建筑物(修订)条例主体法?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制订规例建筑物(小型工程)(费用)规例注册费用实施计划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2008年6月2009年5月2009年10月2009年年底 2010年年初
8 ? 新的小型工程承建商名册 z 注册成为进行指定级别、类型或项目的小型工程承建商 z 未拥有所需资格的从业员可临时注册并参加补充培训课程 ? 资格和工作经验 z 与小型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相称 z 相比现有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和注册专门承建商的注册制 度,其要求较低 小型工程承建商的注册
5 9 ? 合资格的申请人 ? 非自然人 (不同级别/类型的小型工程) ? 独资经营者 ? 合夥人 ? 法人团体 ? 自然人(亲自进行第III级别的小型工程项目) 小型工程承建商的注册
10 非自然人 (公司): ? 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本身的能力 (能取用工业装 置,管理架构,纪律制裁记录等) ? 获授权签署人(authorized signatory)的资格 注册的条件
6 11 自然人 (个别人士, 只适用於第 III 级别小型工程): ? 学术资格 或?一般最少拥有6 年进行相关小型工程的经验 及?完成有关第III级别小型工程及相关安全事宜的1 天补充 培训课程 小型工程承建商名册
12 申请注册的种类 ? 新申请 ? 续期 / 重新记入名册 ? 额外级别 / 类型 / 项目的小型工程 ? 额外获授权签署人 ? 临时注册 ? 覆核申请
7 13 基本费用架构 ? 非自然人 (公司) : ? 费用会按照该申请所委任的获授权签署人的数目和小型 工程的最高级别来决定 : ? 视乎申请的复杂情度,建筑事务监督可将申请转交小型 工程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寻求委员会意见 ? 自然人 (个人) : ? 单一收费 .
14 基本费用架构 ? 视乎处理申请的工作的复杂程度而 制订收费 ? 以悉数收回成本为原则 ? 比现时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的费用 为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