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8-02-07 |
(股份代号:1666) 完成配售 H 股 配售代理 董事会欣然宣布已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六日完成配售. 兹提述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的 内容有关本公司配售最多 52,392,000 股新 H 股( 「配售」 )的公告( 「该公告」 ) .除文 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配售完成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 )欣然宣布,配售协议所载配售前提条件已全部达成(包括已 获联交所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交易) ,配售已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六日完成( 「完成」 ) . 有关配售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该公告.
1 2 配售完成后的股本变更 发行 52,392,000 股新 H 股(最多配售股份)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 588,000,000 股增至 640,392,000 股.完成后,已发行 H 股总数由 261,960,000 股H股增至 314,352,000 股H股,已发行内资股总数保持不变,为326,040,000 股内资股. 紧随完成后,本公司之股本如下: 於配售完成后 名称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约占已发行股本 百分比 (%) 内资股股东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附注) 内资股 4,740,000 0.7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股 300,000,000 46.85 其他内资股股东 内资股 21,300,000 3.32 H股股东 公众股东 H股314,352,000 49.09 总计 640,392,000 100.00 附注: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55.24%权益,根 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其被视为拥有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之 300,000,000 股股份之权益. 承董事会命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梅群 董事长 中国北京, 二零一三年九月六日 於本公布日,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梅群先生、谢占忠先生、殷顺海先生、王煜炜先 生及房家志女士;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谭惠珠小姐、丁良辉先生及金世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