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2-07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 段作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 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 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 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机械配件加工制造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西安宇和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闫守霞 联系人 闫守霞 通讯地址 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北区东西六横路北侧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
710200 建设地点 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北区东西六横路北侧(西金路
1011 号3号厂房) ,西 安普利森机床有限公司厂内 备案部门 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文号 2018-610126-32-03-050840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C325)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80m2 (1.62 亩)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00 其中:环保 投资 (万元) 2.7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9%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19 年2月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概述 1.1 项目由来 西安宇和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机械配件加工、 电子产品、 轴承的销售、 工矿配件、 量具、 刀具、机床配件的维修及销售为一体的民营企业.2016 年,该公司租用西安普利森机床有限 公司一间厂房建设机械配件加工制造项目, 现可达年产
400 吨机械配件的规模. 该项目于
2018 年8月3日以市环高批复[2018]42 号文取得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高陵分局的环评批复, 并通过 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高陵分局的验收. 随着客户对产品需求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公司近期发展规划, 西安宇和机械有限公司决定投 资300 万元在现有厂房西侧重新租赁西安普利森机床有限公司一间厂房(1080m2 ) ,扩建
1 条 年产
400 吨机械配件加工制造生产线,项目扩建后可达年生产
800 吨机械配件的规模. 环评现场调查时,本扩建项目尚未建设,所租赁厂房现为空厂房. 1.2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2 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的规定,要求 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 年10 月8日,西安宇和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西安宇和机械有限公司机械配 件加工制造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参评人员赴现场进行 实地踏勘,收集了该项目有关技术资料,在进行了初步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及影响评价的基础 上, 依照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西安宇和机械有限公司机械配件加工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 ,供建设单位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污染防治建设的依据. 1.3 项目相关判定情况 ⑴ 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扩建项目属于有色金属钛加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版) 》 (2013 年 修订本) ,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及所用工艺、设备均不属于其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 属于允许类项目. 此外,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2018-610126-32-03-050840 号文同意其备案,故本扩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当地的产业政策要求. ⑵ 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扩建项目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见表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