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8-02-07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 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临夏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折桥镇折桥村污水处理厂 2.法定代表人:李杨 3.经营范围:市政污水处理、自来水、再生水及其配套设施、固体废弃物 处理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

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可再生能源及相 关设备的应用;

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安装工程服务,水处理设施、环境工程、市政 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工程的项目咨询服务;

污水处理设备、排水和自来水及其 配套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和可再生能源及相关设备的销售、维修、安装、 调试及咨询;

水处理工程、水质监测工程、自控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

环保行 业技能培训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4.财务情况: 临夏公司成立于

2017 年5月.截至

2017 年11 月底,未经审计的临夏公 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1,985.19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7,489.90 万元,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0 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7,489.90 万元;

净资产为 人民币 4,495.29 万元;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0 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4.71 万元.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临夏公司 100%股份,临夏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该笔借款合同项下临夏公司的全部债务, 包括借款合同 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03 亿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 费用. 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 任. 临夏公司以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此项担保发生时,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 计报表净资产的 50%;

2、本公司同时将和临夏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

3、截止

2017 年11 月底,临夏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62%,没有超过本公司 章程中对被担保单位资产负债率的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1月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 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临夏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3 亿元贷款的连带 责任保证,相关融资须全额用于临夏公司建设项目,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 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 ,本公司及控 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 为人民币 202,659.23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和今日公告的其他担保事项) ,其中全部为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净资产的 40.5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4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月30 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