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8-02-08 |
10 月 份分配 1.8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1) 正泰集团及除正泰电器以外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在中国境内、 外任何地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正泰电器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 于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正泰集团及除正泰电器以外的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将 避免从事与正泰电器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 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发生致使正泰集团投资的公司与正泰电器同 业竞争不可避免时,正泰电器有权要求以任何适当方式消除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由正泰电器 以市场价格购买正泰集团持有的相关企业的股权等;
4)从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正泰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将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方严格履行了承诺. 1.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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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1.11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 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 施行,本公司自
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相关新会计准则.对照前述准则,本公司对相关事项采用 追溯调整法重述了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数据,主要调整如下: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能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 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规定,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 具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能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调整至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股东权益类单独列 示 其他综合收益 .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交易 基本 信息 2013年1月1 日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权 益(+/-) 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 (+/-)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193,736,875.00 193,736,875.00 国开厚德(北京)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天津新远景优盛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07,662,753.00 107,662,753.0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48,647,000.00 48,647,000.00 浙江振兴仪器仪表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 -450,146,628.00 450,146,628.00 3.5.2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本公司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定 义和列报做出了调整,并区分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以后会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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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本公司将期初原在外币折算差额项目 列报的金额-1,355,870.31 元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名称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南存辉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