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8-02-08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金额
2017 年金额
2016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0,118.91 -33,740.02 -119,271.5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522,871.62 6,128,234.04 8,109,585.7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1,204,425.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9,288.94 856,490.49 -1,590,675.9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1,028,534.24 951,955.84 186,870.84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67,086.38 1,185,441.05 1,168,640.11 合计 11,713,489.51 6,717,499.30 6,622,293.97 -- 对公司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以及把 《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增值税即征即退 6,747,205.57 属于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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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 报告期,公司专注于电力电子技术在能源互联网领域中的应用.通过研究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技术在智能电网、新能源 的综合运用、高端制造装备、储能、动力电池制造、网络能源及轨道交通等领域的不同运用形式,提供不同的产品及解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