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8-02-11 |
日前,公司从国家环保部网站获悉国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了《关 于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情况的通报》 环办[2010]67 号文) (以下简称 "通报" ) ,对我公司等
11 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此,经公司对督查通 报所述的事项进行核实、分析与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通报指出"长期拖欠排污费,截止检查时累计拖欠排污费达 1.35 亿元" . 该事项系当地环保部门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出现偏差, 将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作为危险固体废物收取排污费,当地环保部门已于
2009 年底进行 了更正,不存在拖欠排污费 1.35 亿元的问题.
二、通报中指出的其他事项
1、通报中指出"公司部分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补办环评的情况.污染 防治设施建设滞后,试运行期超过国家规定时限" . 公司
2002 年和
2007 年两个小规模的辅业项目存在上述情况, 分别在 当年已得到整改落实.目前公司不存在通报中指出的上述事项.
2、通报中指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检查 当日天业化工公司总排口 PH 值严重超标、总排口和车间排污口总汞严重 超标,PH 在线监测装置和含汞废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不正常" . 此问题是当时合成车间一台废酸循环泵出口的法兰垫泄漏所致, 公司 立即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紧急抢修,事故很快得到了控制,检查组工作人 员随即又进行了抽样监测,废水已达标排放.目前,公司继续加强对设备 持续运转的检查、监控力度,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转,污染物不存在超 标排放的情况.
3、通报指出"公司及其所属天业化工、中发化工公司危险废物、工 业固体废废弃物处理不规范" . 公司已于
2009 年12 月初完成了对天业化工、 中发化工公司危废库的 全封闭处理并上锁,增设彩钢夹心板围墙和铁门,设专人看管.在贮存库 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规范日常管理台帐和转运五联单制度,认真记录 好危险废物的种类、进出数量和去向. 上述三点事项,环保部西北督察中心已于
2010 年1月8日再次赴公 司现场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落实,并对整改结果予以认可. 通过这次整改落实工作,公司进一步增强了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加强管理和加大投入,公司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环保设施运行正 常,并且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
当地环境监测站通过对排放口的不定期 监测,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废物综合利用力度进一步加大. 公司将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依靠 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企业.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