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8-02-12 |
6 ― 4.4 产业园有一定面积的自有建设用地或租赁建设用地,租 赁年限不低于
10 年. 4.5 产业园具备一定的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年回收处理能力, 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4.5.1 废钢铁、废造纸原料年回收处理能力不低于
10 万吨. 4.5.2 废塑料、废玻璃年回收处理能力不低于
5 万吨. 4.5.3 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年回收处理能力不低于
2 万吨. 4.5.4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
100 万台 (套) . 4.5.5 报废机动车(含摩托车、农用车)年回收拆解能力不 低于
1 万辆. 5.建设要求 5.1 产业园不得设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和文化遗产分布区、饮 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距 离居民居住区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5.2 产业园设计规范, 符合产业聚集、 土地集约要求和环保、 市容、消防、绿化、安全生产、清洁生产、能源消耗等标准. 5.3 产业园内外水、电、汽、暖、路、通讯、网络、污染物 处置等基础设施完备并相互配套,符合规划要求和国家标准. 5.4 产业园设置的生产、办公、生活、社会服务等区域要相 互隔离、相互配套. 5.5 产业园设置的生产、办公、生活、社会服务等区域的场 ―
7 ― 地、道路要混凝土硬化,空闲地应净化、绿化、美化. 5.6 产业园生产经营面积不低于总面积 70%. 合理设置原料 储存、分拣加工、废弃物处置、成品仓储、交易、物流等区域. 5.7 产业园生产经营区域内客服、 称重、 监测和分拣、 剪切、 破碎、压块、打包、分选、清洗、烘干、造粒、包装、装卸、 运输等设备设施健全,与生产经营规模配套. 5.8 产业园生产经营中降噪、除尘、去味和废水、废气、废 渣处理以及危险废弃物处置设备实施健全,符合国家标准,能 有效防止环境二次污染. 5.9 产业园应建有放置较贵重和易变质原料、主要加工设备 和产品的围挡、工棚、车间和仓库,不得露天放置. 5.10 产业园内防雷电、防雨雪、防火、防潮、防霉、防盗、 防油污和有害液体渗漏的设备设施及措施健全, 符合相关标准. 5.11 产业园所属的社会回收网络和产品销售渠道,要与自 身经营相配套. 5.12 产业园内外的显著位置,设立命名单位规定的统一名 称和标识. 6.运营要求 6.1 产业园产业链条、经营管理、设备设施、技术手段、研 发应用、产品质量、产业规模、信息化应用、回收利用率等处 于行业先进水平. 6.2 多个企业和品种的产业园应设立管理机构,统筹管理建 ―
8 ― 设和运营. 6.3 产业园的经营、环保、安全、劳动、消防、治安、卫生 等规章制度完善,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6.4 产业园按国家循环化改造要求,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链 条. 6.5 产业园按《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环保部 门督查和整改要求,备齐环保处理设施,完善环保手段,不得 违法排放废弃物和处置危险废弃物. 6.6 产业园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安全生产工 艺流程,完备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手段,配齐操作人员劳动保护 用具,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6.7 产业园内企业认真执行《劳动法》规定,足额缴纳员工 的社会保险,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6.8 产业园从业人员普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具备相应的知 识和技能.对特种岗位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6.9 产业园建立行业数据统计制度,定期向政府商务主管部 门报送统计数据. 6.10 产业园内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实行规范管理.企业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日常管理监 督责任. 6.11 产业园由山东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按标准筛选评 定,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