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8-02-13 |
DONGJIANG ENVIRONMENTAL COMPANY LIMITED*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895) 海外监管公告 以下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所刊发之 「东江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承董事会命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刘韧董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深圳市 2016年10月18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三位执行董事刘韧先生、陈曙生先生及李永鹏先 生;
三位非执行董事刘伯仁先生、邓谦先生及黄艺明先生;
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 事黄显荣先生、曲久辉先生及朱征夫先生组成. *仅供识别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6-11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于
2016 年10 月18 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9 号东江环 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10 月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韧先生召集并 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关于确定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 债券相关事项的特别授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事 项.具体详见公司
2016 年9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江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及
2016 年10 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6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了本次绿色公司 债券发行方式为分期发行,并确定了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具体如下: 1.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以分期形式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 2.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