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8-02-13 |
3 ― 育基地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h n h b j y@1
6 3 . c o m) ,报送省环 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 三)省环保厅、省教育厅拟于2
0 1 6年4月底之前组织考评 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验收,5月份召开评审会议,研究 确定荣获省级环境教育基地荣誉单位,并给予命名表彰. 联系人:辛建新 彭辉马辰芳 联系
电话:(
0 3
7 1 )6
6 3
0 9
5 0
9 电子信箱:h n h b j y @1
6 3 . c o m 附件:1 . 河南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与管理办法 ( 修订)
2 . 河南省环境教育基地考评标准 ( 修订)
3 . 河南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1 1月1 6日―4―附件1 河南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与管理办法 ( 修订) 为贯彻落实 《 全国环境教育行动纲要》 ,进一步加强对全省 环境教育基地的指导管理,依据 《 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 基地申报与管理办法 ( 试行) 》 ,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全省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在省环保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进 行.省环保厅、省教育厅联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级环境教育基 地的创建申报、考核验收、命名表彰等工作,省环保宣教中心具 体负责承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环保局和教育局负责本辖区的 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以及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的推荐报送工作.
二、申报范围 下列类型的场所均可申报河南省环境教育基地: ( 一)具备环境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展览 馆等;
( 二)自然保护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动植物园、湿地 公园、风景名胜区等;
( 三)环境监控中心、环境监测站、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 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等;
( 四)具有环境教育功能的科研院所、企业、场矿、社区、 ―
5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等;
( 五)其他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生态环保教育示范工程.
三、申报条件 申报创建 河南省环境教育基地 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 本条件: ( 一)已经被命名为省辖市、省直管县一级的环境教育基地、 环境科普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称号. ( 二)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有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的讲解 人员、环保专业队伍,指导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提供讲解服 务和教学指导.讲解员要定期参加环保培训,熟悉业务,掌握一 定的环保知识. ( 三)环境教育工作已纳入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有切实可行 的工作计划、实施内容、管理制度、资金保障和具体要求. ( 四)具有适合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场所、设施设 备,有资金保障和相关管理制度.面向公众开展环境教育社会实 践活动应不以营利为目的,保证正常开放. ( 五)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结合当地环境资 源条件与特色,设计提出完整的环境教育体验和实践活动方案. 有固定的对公众特别是面向未成年人的免费开放时间.通常情况 下每年应接待社会公众达到1万人次以上. ( 六)应确保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安全保 护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 ―
6 ― 预案,教育活动开始前应对社会公众进行现场安全和应急教育. ( 七)有固定的环境教育宣传栏、标语标牌、环保公益广告, 积极订购配备环保书刊、影像资料,向公众发放环保知识手册, 不定期地更新优化环境教育形式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