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8-02-14 |
1646 中6.1.3 规定,对达到目标胸径(50+ cm)的个体以单株形式进行择伐;
b)林下更新幼苗幼树进行定株(参见本标准 7.2 的规定) ;
c)择伐后形成的林中空地进行补植(参见本标准 7.6 的规定) . 7.4.4.3 技术要求 作业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要求: a)采伐、集材过程中注意减少对林下更新幼苗幼树的破坏;
b)采伐后形成的林中空地引入黄菠萝、水曲柳、椴树、白桦、栎类、元宝枫、紫穗槐、沙棘、黄 栌等更新树种;
c)补植后形成林分每公顷保留株数 1200~1500 株/hm2 . 7.4.5 卫生伐 7.4.5.1 经营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油松林分: a)发生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林分;
b)遭受森林火灾、病虫鼠害、风雪灾害且受害株数比例达到 10%以上的林分;
7 LY/T 2831―2017 c)枯立木株数比例大于 10%、林内环境卫生差、易引起森林火灾的林分. 7.4.5.2 技术方法 主要的技术方法如下: a)对于遭受检疫性及补充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林木,灾后及时清理;
b)对于遭受火灾、病虫鼠害、风雪自然灾害的,可视具体受害程度,在2年内清理完;
c)对于受害情况呈现不均匀状的可采用局部伐除方式进行. 7.4.5.3 指标要求 作业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要求: a)受检疫性及林业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危害的个体清理彻底;
b)受自然灾害危害的枯立木、濒死木、病腐木、风折木等林木清理彻底;
c)除非受灾严重,一般不采用全部清理,伐后郁闭度应不小于 0.5;
d)出现林中空地及郁闭度低于 0.5 的及时进行补植. 7.5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7.5.1 经营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油松林分: a)具备天然落种能力且天然更新等级为中等以下的油松林;
b)采伐后林下天然更新幼苗幼树分布不均匀的油松林. 7.5.2 技术方法 主要的技术方法如下: a)在种子年进行;
b)选择林中空地进行局部割灌、除草、松土等;
c)灌草少、枯落物层较厚的林地只需清理地被物;
d)林下更新状况不佳,通过补植、移栽、补播的办法达到更新标准. 7.5.3 技术要求 作业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要求: a)林中空地全部进行地被物清理或者割灌、松土处理;
b)达到天然更新中等以上等级;
c)油松幼苗生长发育不受灌草干扰.
8 LY/T 2831―2017 7.6 补植(播) 7.6.1 经营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油松林分: a)郁闭度 0.5 以下的林分;
b)具有大于 25m2 林中空地的林分;
c)造林三年后至郁闭前,保存率低于 80%的林分;
d)林下天然更新状况不佳,更新频度小于 60%的林分. 7.6.2 技术方法 主要的技术方法如下: a)选择 LY/T
1000 规定的根系发达、容器未破碎的 2-5 年生合格容器苗在春季、夏季、秋季进行 林下局部补植;
b)选择 GB
6000 规定的 3-5 年生油松Ⅰ级播种裸根苗在春季进行局部栽植;
c)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引入侧柏、栎类、元宝枫、黄菠萝、水曲柳、椴树、山杏、胡枝子、紫穗 槐、沙棘、黄栌等混交树种苗木进行局部补植(播) . 7.6.3 技术要求 作业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要求: a)补植树种与油松种间关系呈现互利或相容生长;
b)补植树种成活率不低于 85%,保存率不低于 80%;
c)不损害原有天然更新幼苗幼树;
d)补植点配置在林中空地和原有苗木分布不均匀处;
e)补栽后林下幼苗幼树密度 750~1200 株/公顷.
8 生物多样性保护 8.1 野生动物保护 主要技术措施如下所示: a)对于树冠上筑有鸟巢、树干上具有巢穴的林木,应作为辅助树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