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8-02-20 |
113 室 开标时间:2018 年12 月27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113 室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联系: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 地址: 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3 号 邮编:
100020 联系人:牛嘉韵 王欣
电话: 010-65004038 传真: /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京广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025670600193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18 年12 月7日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采购人详见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 为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1.1.3 采购货物 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相关货物. 1.1.4 潜在投标人 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1.1.5 投标人 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采购: 1.2.1 投标人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3 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4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1.2.5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 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 1.3 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采购,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3.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
6 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3.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 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3.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 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货物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采取其他手段谋取中标.一 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6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1.7 投标人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7.1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7.2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1.7.3 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