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8-02-23

2018 ) 浙0191民初1607号 戴小丽: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美途汽车 租赁服务部与被告戴小丽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 向你公告送达 (

2018 ) 浙0191民初1607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 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向本院 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 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10民初13396号 德清中水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 双鼎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德清中水工程机械有限公 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 浙0110 民初

13396 号民 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 领取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公 告期满后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 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10民初19453号 杭州丘山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中广美联实 业有限公司、 浙江中广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陈火其、 陈彩仙、 陈江源、 周惠娟: 本院受理的原 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 司诉被告杭州丘山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中广美 联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中广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 司、 陈火其、 陈彩仙、 陈江源、 周惠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 书、 举证通知书、 (2018) 浙0110民初19453号民事裁定 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 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 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3 月28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进行公开开 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曾国森关于温州市鹿城黄河包装机械厂贷款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 银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曾国森签署的 《债权转让协议》 (签署日期2018年9月20日)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已将其对温州市鹿城黄河包装机械厂及其担保人项 下享有的全部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 担保债权、 违约金债权、 利息债权、 损失赔偿权) 依法转让给曾国森.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曾国森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曾国森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 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曾国森 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曾国森 2018年12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联系

电话: 0577-88011207 注:

1、 清单中 担保人 包括保证人、 抵押人、 出质人,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 中债务人、 合同编号、 债权金额、 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8年9月17日的贷款本金余额, 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曾国森的利息、 罚息、 违约金及 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 (2013) 温鹿商初字第2606号 《民事判决 书》 确定的方法计算, 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 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 并已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温州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 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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