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8-02-24
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 《 关于印发 <

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修订的通知》 ( 财会 〔 2017〕

77 号)、 《 关于印发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 >

修订 的通知》 ( 财会 〔 2017〕88 号)、 《 关于印发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 套期会计 >

修订的通知》 ( 财会 〔 2017〕99 号)、 《 关于印发 <

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

修订的通知》 ( 财会 〔 2017〕14 号)、 《 财 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 财会 ( 2018)15 号)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研究开发 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规定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调整研发 费用归集方法.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 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9 年4月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 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 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情况概述 (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1、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规定的起始日

2019 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 年3月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财会 [2017]7 号)、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 ( 财会[2017]8 号)、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 期会计》 ( 财会[2017]9 号),于2017 年5月2日发布了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 财会[2017]14 号),要求仅在境内上市的企业 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 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 《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财会 〔 2017〕7 号)、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 ( 财会〔2017〕8 号)、 《 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 ―套期会计》 ( 财会 〔 2017〕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 工具列报》 ( 财会 〔 2017〕14 号)中的规定执行. ( 二)、财务报表列报

1、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8 年度报告起按照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 《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 ( 财会 ( 2018)15 号)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及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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