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8-02-25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会议召开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
2019 年4月29 日发出,满足召开年 度股东大会应提前
20 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 约定的通知形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5月22 日10:00. 预计会期
1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公告编号:2019-004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5月17 日,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王玮和李慧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海盐县元通街道元通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对《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审议
(二)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对《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予以审议
(三)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审议
(四)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予以审议 公告编号:2019-004
(五) 审议 《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议案 对《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 议
(六)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予以审议
(七)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审议
(八)审议《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利润) 》议案 对《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利润) 》予以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持股凭证、 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 年5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