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8-03-01 |
"起源"分别填 记各菌材树种的起源,分"人工"、"天然"填记;
"年消耗木 材量"填记消耗的各树种木材重量,填记到 0.5 吨;
"来源"填写"本县"、"省内"或"省外";
"有证采伐数量"、"有证 运输数量"按木质菌材原料台账登记情况汇总填记,填至 0.5 立 方米.同一经主体经营多种菌种的,使用菌材能分到菌种的,按 菌种分行填写;
分不清的可以填写在该经营主体的第一行,并在 其他行注明"与"**"合并统计"("**"指该经营主体的 第一行填写的菌种)即可. 6. 非木质菌材情况: "数量" 填写到 0.5 吨, "来源" 填写 "本―6―县" 、 "省内"或"省外" . ―
7 ― 贵州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8 年12 月1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