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8-03-05

543 2,358

329 59,119 ―

5 ― 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 电子材料及 新能源 化合物 电子陶瓷 材料 电池 总计 千元人民币 千元人民币 千元人民币 千元人民币 千元人民币 分部收益 165,830

571 22,281 7,039 195,721 分部业绩 48,171

270 3,379 (877) 50,943 3. 折旧及摊销 期内本集团之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及土地使用权摊销分别约人民币8,264,000元 及人民币600,000元 (二零零五年:人民币4,813,000元及人民币600,000元) 已计入账 目内. 4. 税项 简明综合收益表内的税项开支包括: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零六年 二零零五年 千元人民币 千元人民币 中国企业所得税拨备 12,276 5,124 (a) 由於本集团期内在香港并无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在账目内作出香港利得税拨 备. 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宜兴新兴锆业有限公司 ( 「宜兴锆业」 ) 及宜兴倍特 电池有限公司 ( 「倍特电池」 ) 於中国注册成立,因此须按当地法定税率缴纳 中国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 ) .根泄泄厮盟胺,宜兴锆业及 倍特电池有权就首个及第二个获利年度享有所得税减免,并於其后三年享有 50%企业所得税减免.自二零零六年一月起,宜兴锆业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 率为24%.由於在本期内倍特电池并无获利,因此并无为倍特电池作出企业 所得税拨备. (b) 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由於并无有关税项之重大暂时差异,故并无於 财务报表确认递延税项拨备 (二零零五年:无) . 5. 股息 於本报告日期并无建议派发中期股息 (二零零五年:无) . ―

6 ― 6.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期内股东应占溢利人民币32,609,000元 (二零零五年:人民币 34,018,000元) 及已发行504,170,946股 (二零零五年:504,170,946股) 股份之加权平 均数计算. 由於在有关期内不存在具摊薄潜力之普通股,故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 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内没有呈报每股摊薄盈利. 7. 应收贸易账款 於扣除呆坏账拨备后之应收贸易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零六年 二零零五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元人民币 千元人民币

0 - 90日49,806 40,074 91日-180日1,568

710 181日-365日573 1,322 一年以上 ―

358 51,947 42,464 注: 中国内地客户一般可获30至60日赊账期,而海外客户则获60至90日赊账期. 8. 应付贸易账款 应付贸易账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零六年 二零零五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元人民币 千元人民币

0 - 90日20,730 11,357 91日-180日970

266 181日-365日1,433 1,163 一年以上 1,502 2,214 24,635 15,000 ―

7 ― 业绩及经营概况 截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营业额为人民币224,323,000元,较去年 同期上升15%.锆业务仍然是本集团的主要收入来源,占本期营业额90%.承接去年的 策略,本集团继续增加生产及销售高档深加工产品,以优化产品结构.本集团锆化合物 分部的销售及业绩分别录得22%及16%的升幅,再次证明该策略的成效.该分部的毛利 率稳定维持约28%. 於本期间,新能源材料业务的销售下跌29%至人民币15,727,000元.由於镍、钴等原材料 价格攀升,本集团已有计划地调整此分部的生产及销售计划,以减少此分部对集团整体 业绩的负面影响.尽管此分部的销售下降,其毛利率仍能维持约15%. 电池业务在回顾期内录得人民币4,157,000元的销售额.经采取若干内部重组及调职程序 后,镍氢电池业务於本期已转亏为盈,锂电池上半年仍然亏损,预计在年内亦会摆脱 亏损. 本集团的除税前溢利由人民币39,142,000元上升15%至人民币44,885,000元.然而,本集 团主要附属公司在中国大陆的税务优惠於二零零五年末完结,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 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由12%上升至24%,因而令税项支出由人民币5,124,000元大幅上升 至本期的人民币12,276,000元. 展望 鉴於全球经济继续蓬勃,董事对本集团的全年表现乐观.本集团锆产品在化妆品及陶瓷 业的销售预期有相当的增长,造纸业及人造珠宝业的新锆产品销售亦将在未来数年迅速 增加.展望将来,本集团将继续投放资源研发新高档锆产品,以扩展及改进产品结构. 管理层深信,产品多元化有助拓展业务,提供更大弹性,长远增加经营溢利.另一方面, 本集团正积极考虑与锆砂新供应商合作,确保未来扩展锆业时有稳定的原料供应. 虽然本集团投资新能源材料及电池业务的成效尚未於本回顾期内的业绩充份反映,但 预计未来将带来重大效益.尤其电池业务预期将於二零零六年摆脱亏损.本集团将继续 集中於研发新式动力电池,迎合全球发展环保新能源的大趋势. 中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 主要股东及董事之证券权益 主要股东之证券权益 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根 《证券及期货条例》 存置的股东登记册显示,以下股东占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或以上权益: 股东名称 股份数目 占总股本百份比 杨新民 299,614,946 59.43%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未知悉有任何人士直接或间接持有根 《证券及期货条例》 必须存置的登记册内所载的本公司股份的5%或以上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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