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8-03-09 |
2008 年度金融危机的爆发,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 公司" 、 "公司" )子公司上海天士力药业有限公司合资项目合作方英国诺斯维控 股有限公司(简称"诺斯维公司")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财务问题,不能按照双方于
2008 年8月9日达成的《合资协议书》履行其相应的出资义务.
经协商,本公 司与诺斯维公司于日前签署了《合资协议终止协议》 . 《合资协议终止协议》对原 《合资协议书》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做出了终止,诺斯维同意在本《合资协议终止 协议》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926,000 美元作为不能履行合资协议的违约金 至本公司账户;
同时为保证双方的利益,合资协议中的竞业禁止条款、知识产权 条款和保密条款并不失效,有效期为《合资协议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 相关事件回顾:
2008 年1月29 日,本公司与诺斯维公司签署了《合资协议书》 、 《股权转 让协议》等相关文件.双方约定,诺斯维公司以人民币 6,960.78 万元的价格受 让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士力药业有限公司 30.00%的股权.股权转让后,上 海天士力药业有限公司将转变为合资公司, 合资后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天士力诺 斯维药业有限公司.在诺斯维公司依协议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及合资公司成立 后,诺斯维公司将向合资公司增资 500.00 万美元,诺斯维公司(或者诺斯维的子 公司之一)还将向合资公司投入经评估的技术,最终双方将各占合资公司 50.00% 股权. 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
2008 年1月3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2008 年3月6日,本公司已收到诺斯维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300.00 万美 元.
2008 年8月9日,本公司与诺斯维公司终止了上述《合资协议书》 、 《股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2 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并于当日重新签署了《合资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双方 约定,诺斯维公司以等值于 5,800.65 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现金受让本公司所持有 的上海天士力药业有限公司 25%的股权.诺维斯公司已支付的
300 万美元股权转 让首款,作为新协议项下应付转让价款的一部分继续留存.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
2008 年8月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告日上海天士力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3,202.6 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 持股比例为 100%. 特此公告.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5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