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8-03-12 |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 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 2007-012 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九次会 议于
2007 年8月3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07 年8月15 日上午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许良飞、韩江明、王伟良、高国元、葛颂平、时兴元、 Rudolf Maier、欧阳明高、陈其龙、陈巨昌) ,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7 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
200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二、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7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决定中期利润不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部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半年;
三、 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通过了 "公 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 报告" (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批复后另行 公告) ;
四、 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通过了 "更 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报告" ;
原证券事务代表顾义明先生由于工作变动,辞去证券事 -2- 务代表职务,聘用储勇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五、 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通过了 "关 于将无锡长安油泵油嘴有限公司变更为独资公司的提案报 告" ;
无锡威孚长安油泵油嘴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 其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人民币, 其中本公司持有 94.63%, 另一股东无锡威孚马山油泵油嘴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持有 5.37%. 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收购无锡威孚马山油泵油嘴有限 公司所持的无锡威孚长安油泵油嘴有限公司 5.37%的股权, 此收购完成后,无锡威孚长安油泵油嘴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 的独资公司.
六、 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通过了 "关 于将马山油泵油嘴有限公司变更为独资公司的提案报告" ;
无锡威孚马山油泵油嘴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为
4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持有 92.60%的股 份,另一股东无锡长安马山油泵油嘴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持有 7.40%. 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收购无锡威孚长安油泵油嘴有限 公司所持的无锡威孚马山油泵油嘴有限公司 7.40%的股权, 此收购完成后,无锡威孚马山油泵油嘴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 独资公司. -3-
七、 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通过了 "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
八、 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通过了 "投 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九、 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通过了 "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十、 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通过了 "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