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8-03-21 |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安全、 稳定的收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或兰生股份)董事会八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资金购买海通证券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投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为4 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为公司股东谋取投资回报(详见2015年6月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本公司"临2015-017"号公告) . 公司于
2015 年6月25日与海通证券公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以自有资金 人民币4亿元购买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名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
(二)合同当事双方: 投资者:兰生股份 产品发行人:海通证券公司. 海通证券公司为沪市上市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注册资本115亿元,2014年度总资产3526亿元,净资产683亿元,营业收 入179亿元,净利润77亿元.
(三)理财产品名称及认购金额 产品名称: 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 产品简称:"理财宝企业定制2015144号",产品代码:S70605. 产品类型: 保本固定收益型.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挂钩的特定标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
2 月定期). 约定年化收益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起息日前一交易日有效的金融机 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3.50%.约定年化收益率为5.35%. 产品期限:91天. 本金及收益支付: 产品发行人在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将投资者应得 本金及收益划转至投资者账户. 认购金额: 4亿元. 产品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产品发行人的运营资金. 产品起息日:2015年6月26日. 产品到期日:2015 年9月24 日. 交易转让:本产品存续期间,产品发行人可以通过海通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在 交易时间以报价转让方式为投资者提供转让服务.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所投资的产品挂钩的特 定标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产 品类型为保本固定收益型,投资风险微小.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审部门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 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 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利用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