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8-03-21
股票简称:浦发银行 股票代码:600000 编号:临2006-02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支付的 3.0 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 年5月10 日.

4、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 年5月12 日.

5、2006 年5月12 日当日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 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6、 自2006 年5月12 日 (与复牌日相同) 起, 公司股票简称由 浦发银行 变更为 G 浦发 ,股票代码

600000 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 或 公司 )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已经

2006 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通过.

二、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情况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6 年3月31 日下发了《关于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2006]

261 号),批准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情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6 年4月29 日下发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复[2006]98 号),同意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四、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1、对价方案:浦发银行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浦发银行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付

3 股股票. 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数量按各自持有非流通股 的比例确定;

对价安排执行后,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 通权,流通股股东获付的股票总数为 2.7 亿股.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获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至

2006 年5月10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浦发银行流 通股股东.

4、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浦发银行非流通股股东的 承诺事项如下: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 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持有浦发银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 非流通股股东,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 股份,出售数量占浦发银行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5、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本次执行对价 安排现金金额 (元)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978490000 24.99%

88969254 0

889520746 22.72%

2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348500000 8.90%

3120895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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